收文单位:记忆集团各部门;
目录
让公司员工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懂得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保障公司、员工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及保安员。
三、特殊定义
N/A
四、流程图
N/A.
五、职责
5.1 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最高机构,负责对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稽查和审核讨论;由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安全委员、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员等组成。
5.2 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是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和权限召开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5.3 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是公司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有责任和权限协助主任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在主任缺席时代行主任职责。
5.4 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是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 安全主管:负责制订安全季度/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5.5安全委员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环境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的准备工作,负责协助安全主管整理安全资料。
5.6各部门安全管理员:主要协助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直接负责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国家和公司相关环境、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对新进员工进行环境、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工作。并兼任公司义务消防联队队员,在紧急情况下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消防自救工作。
六、流程关键KPI
N/A
七、程序
7.1消防管理內容和要求
7.1.1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消防职责与內容
7.1.1.1 负责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与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
7.1.1.2 负责组织对新、改、扩建工程項目及消防工程項目的消防审核。
7.1.1.3 负责督促考核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1.1.4 负责向消防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7.1.1.5 负责定期进行公司消防检查及消防评价工作,并研究和检查防火隐患的整改。
7.1.1.6 负责组织对一般消防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及相关事件之调查与处理。
7.1.1.7 负责对公司消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
7.2消防管理通则
7.2.1 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第一責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管理工作。
7.2.2 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必須建立各项防火制度,确保安全。
7.3消防技术管理要求
7.3.1改建、扩建施工,均应符合国家颁布之建筑设计防火相关规定。
7.3.2 改建、扩建专案施工前,須將施工平面設計方案报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上級消防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7.3.3 改建、扩建的消防施工竣工后,必須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和上级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7.3.4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畅通无阻,严禁阻塞。消防标志及应急裝置应齐备,且完整好用。
7.4消防器材管理
7.4.1职责:
7.4.1.1 安全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评估(配置情况)、申购、验收、领用、放置、
标识、检查、维护、更换等;
7.4.1.2 策略采购部:负责消防器材的采购;
7.4.1.3 各部门安全管理员:协助安全主管进行消防器材的验收、维修、保养等工作。
7.4.2申购:
7.4.2.1 公司安全主管评估消防器材配置现状,统计数目和放置地点;
7.4.2.2 如消防器材不够或系器材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等原因,提出申购;
7.4.2.3 填写申购单,报审批。
7.4.2.4 根据审批结果,策略采购人员须及时执行采购。
7.4.3登记入库 :
7.4.3.1 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安全主管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7.4.3.2 重点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
7.4.3.3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7.4.4领用、保管与归还:
7.4.4.1消防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安全主管同意,用完后及时归还;
7.4.4.2消防器材应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4.4.3消防器材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并确保在接警时能及时使用。
7.4.5检测及保养:
7.4.5.1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及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其它消防器材检测及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公司安全主管安排;
7.4.5.2义务消防队员在维修技工和安全主管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检测保养;
7.4.5.3对发现的故障,能即时修好的,应即时修好,如受材料、配件、人力影响不能即时修理的,做好记录组织力量及时修复;
7.4.5.4消防系统设备故障的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需报公司安全主任审批后,及时安排外委维修,并按批准的时间限期解决;
7.4.5.5根据每季检测保养的情况,安全主管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7.4.5.6每季度重点检查灭火器、消防栓和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检查内容及标准参阅附件。
7.5其它规定:
7.5.1未经安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挪用或操作消防器材及设备;
7.5.2 因自动喷淋系统的专业维修保养技术要求高,原则上公司应与专业安装厂家或消防部门签定维修保养协议;
7.5.3 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点,环境温度为—10~77度,设置地点应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不得受到烈日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剧烈震动;
7.5.4 灭火器应由专业消防部门进行灌装,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否堵塞、腐蚀损坏;
7.5.5 消火栓的动用或维修保养应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不得私自开启;
7.5.6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维修保养标识原则上应每年更换一次。
八、相关文件
N/A
九、记录
《安全检查表》 F-SPE04GX09-01
十、附件
10.1 《安全检查表》 F-SPE04GX09-01
10.2 重点消防器材检测标准一览表 F-SPE04GX09-02
重点消防器材检测标准一览表
名称 | 重点检测内容及标准 |
灭火器 |
|
消火栓 |
|
火灾报警系统 |
|
F-SPE04GX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