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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聘用合同十(3篇)

来源:步悠美食

律师聘用合同十

  ___州名

  ___县名

  特此为证:

  我,,特聘请为律师,代表我通过调解或审判,就我在×年×月×日发生的事故中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向,或其他人,或商号,或公司提出索赔。

  在此,我委托所指定的律师全权代表我,以我的名义、地位,在必要时就上述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起诉;并委托他以他认为最恰当的方式,通过或不通过诉讼,以调解或审判,最终解决我所提出的所有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我所指定的律师完全有权聘用一个或多个律师,以替代自己在准备起诉、审判或上诉过程中,就我提出的全部或任何一项权利要求,履行全部或部分法律职责;此种律师费用由我指定的律师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由我支付的律师费用不得因此而增加。

  鉴于所委托的律师对我提供的服务,在不经起诉而调解成功时,我将把三分之一(1/3)的索赔所得,或经起诉后再和解或判决时,把百分之四十(40%)的索赔所得完全给予以上由我指定的律师或律师们。

  未经本人同意,所委托的律师不得就我提出的权利要求达成任何妥协。

  本合同于19xx年×月×日签字,特此证明。

  (聘用人签名)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2.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

  3.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

  4.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1991)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聘用合同十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律师事务所)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登记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律师)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及电话

  (说明:_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及电话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的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因工作需要,聘请乙方担任实习律师。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在聘任期内,甲方对乙方在政治思想、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律师业务等方面实行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聘任期内乙方如有违法乱纪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不适宜继续从事律师工作的行为或情况,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条甲方负责按规定程序为乙方申办《实习人员工作证》,出具工作介绍信,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等;

  第五条乙方在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指派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带培律师,乙方协助带培律师办案,可根据办案收费情况和乙方的工作量大小及其表现,由甲方酌情给予适当的酬金;

  第六条乙方实习期满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客观公正地作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的书面实习鉴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在聘任期内,依法执行职责,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甲方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乙方在实习期间,应接受甲方指派的律师带培,不准以律师身份开展律师业务;

  第九条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保守甲方的业务秘密。

  四、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条因乙方疏于履行义务,情节较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可以在受聘期间申请解除实习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离职前应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应在辞职申请获得甲方批准之日起十日内将《实习律师证》交回甲方。

  五、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或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市司法局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律师聘用合同十

  律师聘用合同

  聘用方:

  受聘方: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合同依据

  根据《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及《聘用合同标准格式及必备条款》及本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受聘方申请在聘用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牵头负责聘用方所涉上市、增发、重组并购等证券类律师业务以及专业律师的培养。

  第三条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请,并负责为受聘方办理律师执业证,承担合同期内的律师注册费及存档费:

  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实依规定提供有关个人资料或隐瞒事实致使聘用方无法为受聘方申请有关部门的从业许可,则本合同终止。聘用方并保留追究受聘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受聘方的工作内容由聘用方规定,受聘方承诺服从聘用方的工作安排并保证项目工作质量。

  第五条 受聘方在事务所工作期间的报酬

  工资的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支取工资;

  月固定工资数额为:壹万元人民币;

  项目提成比例为:扣除税收费用后项目收益25%。

  工作日午餐由聘用方提供。

  第六条 聘用方按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下限为受聘方办理相关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受聘方承担。受聘方并自行承担日常交通、通信、停车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 受聘方应遵守聘用方考勤、工作纪律等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律师业执业规则。

  第 合同解除依照《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及聘用方的相应规定与业务安排办理;

  受聘方违反法律、主管机关规章制度及聘用方有关管理规定,经指出后未能改正或给聘用方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害的,聘用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或受聘方调离律师事务所时受聘方应当赔偿聘用方曾为其单独支付的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工资、广告性费用及当年度注册费用。

  受聘方离开律师事务所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携走或销毁聘用方任何资料、文件、财产等,并继续承担为聘用方保密的义务。

  受聘方离职需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部或本所主任,6个月期满方能办理离职手续。在此期间不得以个人名义联系所内客户及新接本所案件。

  受聘方离职不应影响所做项目的持续、质量和妥善完结。

  第十条 由于受聘方原因致律师事务所产生经济损失的,受聘方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及聘用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受聘方以合伙人名义加入聘用方,与聘用方所涉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聘用方:

  北京市___律师事务所(公章)

  日 期: 年月日

  受聘方:我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接受本合同的条款约定。并承诺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若出现违约情况,自愿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处理。

  日 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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