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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6篇)

来源:步悠美食

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1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

  2、甲方是购买编号: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成持有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甲方有意出让方完成

  1—3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宗地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地块项目规划如下:此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平方米。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1、建设覆盖积率≤4.0

  2、建设覆盖率≤35%

  3、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4、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2—1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

  第一条

  1—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2—2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1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用甲方按照下列符合条件的方式计算支付佣金

  1—1如转让价为1%支付给居间方;

  1—2如转让价为(不含)以下的,则按转让价的1%以及转让价低于部分的30%,合并支付给居间方。

  2—3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综地项目公司的1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费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1%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

  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

  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第二条

  2—1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4—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

  第二条

  2—2条款中约定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1%支付违约给乙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1%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4—3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根据

  第二条

  2—1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5—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5—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6—1、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

  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7—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7—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其它条款

  8—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鉴于:

  甲方合法享有 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整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第二条 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转让价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价款的,乙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转项目转让程序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附件:本合同第一条所列之项目合同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协议”,确定其双方的_________。甲方经重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组中已将其_________等业务全部投入乙方。据此,甲、乙双方在此签订转让“_________协议”权益的协议,将该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予乙方。并且该等转让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协议”中就甲方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协议”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继续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贴水协议的各项约定。

  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就“_________协议”之权利义务的转让与受让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权。同时,双方授权代表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必要的授权。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可就有关的_________作随时的协商,以利“_________协议”的具体执行。

  五、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将为终局裁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报“_________协议”之审批部门(国家计委)备案。

  七、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确认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 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 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 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 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 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 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 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 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 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 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 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 建筑设计费;

  2.2.3 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 土地出让金;

  2.2.5 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 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 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 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 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 按时间进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 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 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 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 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 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 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 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北京市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北京市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企业项目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 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 镇和湖南省A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 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 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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