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摊位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产品经营场所。
2、甲方负责在经营期间的水电畅通。
3、甲方负责当天经营结束后的垃圾清理工作(不包括乙方摊位卫生)。
4、甲方提供给乙方所经营产品顾客的餐位和部分相关器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经营人员和辅助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店内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时上下班。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劳动安全教育,避免事故发生。
3、乙方人员应自觉维护经营秩序,不得与客人发生争执;捡到丢失物品要交给饭店处理。
4、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在经营期间的公关招待活动,签单按照50%结算。
三、摊位租赁费用
双方约定的乙方经营项目及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场地经营租赁费元,协议保证金元。租赁费和保证金缴纳完毕后乙方享受该租赁权益。
四、项目经营期限:
双方约定,在2020__年度内,该项目的租赁期间为甲方的实际经营期间。
五、乙方聘任人员与甲方的关系
承租期间,乙方可自主招聘所需的辅助人员,该辅助人员不是甲方的员工,与甲方没有劳动关系,不享受甲方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损失补偿承诺
乙方承诺,其在经营期间的行为、服务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损害的,均对甲方进行全额补偿。
七、协议解除、终止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
年度经营期间届满,协议自动终止。
八、本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武汉市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市场内 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贰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 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 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
1、第一年租金为捌万贰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交纳时间为上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缴付第一年的摊位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定范围内的玩具类产品;
2、乙方需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8、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甲方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乙方必需无条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摊位各项证件的年审手续,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当年租金%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当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义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汉市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充实 景区的服务内容,促进旅游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 景区部分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租赁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
1、乙方承租甲方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证。协议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甲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需交纳违约金或罚款而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况对乙方实施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 元,不足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
第五条 摊位的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摊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景区有关消防、卫生、安全用电、营业时间、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证照。
3、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摊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消费者投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6)、将承租的摊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达 日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提供出租摊位,应按租金标准双倍减收相应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0.3%的违约金。
3、乙方因本协议第第2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规划、拆迁需要收回摊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前述两款而终止本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 摊位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摊位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武汉市摊位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_____
一、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 ,按市场管理要求项目经营。
二、摊位租赁期限为 ,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自合同租赁之日起______日内交付摊位(含摊位餐车一辆)。
三、摊位租金费用每月为____________元,依照租赁期限合计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摊位餐车押金费用____________元,租赁期满经甲方检查无损后退还摊位餐车押金。租期内乙方应爱护餐车及其他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负担全部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租赁期满应完好归还承租的摊位及其他设施。
五、租期内水、电、卫生、管理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租期内乙方需遵纪守法,不得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租金及押金。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