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充实 景区的服务内容,促进旅游景区的全面发展,逐步形成景观观赏、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旅游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的旅游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 景区部分摊位(以下简称“摊位”)租赁经营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摊位位置及经营内容
1、乙方承租甲方景区西门口、东门口摊位各一个,共计两个摊位,前述摊位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换摊位位置。
2、乙方在前述摊位经营内容仅限于数码快照、冲洗、照相器材的销售,乙方不得利用该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为每年 元。
2、支付方式为: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保证。协议履行完毕且乙方无违约或其他赔偿责任,甲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需交纳违约金或罚款而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视情况对乙方实施停业整顿或解除协议。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协议履行期间履约保证金应保持在 元,不足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
第五条 摊位的改造
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统一规划进行摊位改造,其改造方案需经甲方审批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景区有关消防、卫生、安全用电、营业时间、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证照。
3、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摊位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的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4)、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被消费者投诉,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6)、将承租的摊位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7)、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业达 日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租赁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提供出租摊位,应按租金标准双倍减收相应租金,逾期三十日,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年租金的双倍赔偿乙方。
2、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0.3%的违约金。
3、乙方因本协议第第2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协议提前解除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所收租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按当年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规划、拆迁需要收回摊位所在土地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前述两款而终止本协议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 摊位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本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摊位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莫家街农贸市场二楼222号卖菜摊位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所属的莫家街农贸市场二楼卖菜摊位222号出租给乙方使用,固定经营蔬菜商品。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1、 每月租金 元,大写: 元。租金采取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季度)支付,乙方须每(年、季)初 日内交清下个租期的`租金。
第四条 、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摊位租赁保证金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其他费用
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解除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租。如乙方提前解除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需在租赁期满30日前告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足额缴纳市场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工商税务等费用后退还保证金,乙方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第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单位:
甲方同意将(以下简称该摊位)出租给乙方,经营面积为 平方米。
二、 租赁期:
租赁期为 日至 年月 日。协议有效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摊位,乙方应如期交还。
三、 租金:
乙方应付甲方租金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每月总计人民币大写:
四、 付款方式:
五、 管理及押金
1、乙方在该摊位上只能经营小吃,否则按违约并终止此租赁协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诚信经营,乙方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 元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租期终止不再续约或到期退租时如乙方未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无任何经济处罚的,甲方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
2、乙方在租赁期内需要转租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转租,不得私自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按乙方违约处理。
3、在租赁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要按国家相关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发生的买卖交易、借款、贷款,一切经济责任、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摊位作为抵押。
4、乙方协议期内,如遇国家、总体规划土地征用,乙方要积极配合。乙方一次性交纳的租金,甲方按乙方未使用的时间可以退还,但不计利息。
5、乙方在协议期内,如遇甲方进行大的市场改扩建工程或内部摊位布局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不得阻挠、干预甲方的调整工作。如确因摊位调整后对乙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确实无法协商,乙方可以提出退租摊位,甲方按乙方未使用摊位时间退还摊位费,但不计利息。
6、此协议的租期不受人事变动的影响,双方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小吃质量管理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小吃具有云南特有风味,要保证所提供小吃的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并接受甲方及当地机构(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相关的管理制度。
2、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法规和甲方管理规定,对顾客投诉及小吃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卫生问题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理。乙方所销售的'商品不能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则有权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给予2万元——10万元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将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理。
七、租赁摊位人员管理办法
1、乙方委派健康证、身份证,外地员工应有暂住证,并由乙方承担销售员引致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2、甲方对乙方派驻的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并提供培训;乙方派驻的营业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3、乙方派驻的营业员应文明经商,严禁强买强卖、夸大介绍、贬低同行等不正当竞争,如有以上行为,经核实给甲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泄漏甲方机密,均属违约行为,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4、乙方营业员严禁在甲方经营场所、打架、争吵,如有发生,甲方按照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7天。待培训后方可上岗,相关人员给予清场处理。
5、每月如有停止营业时间超过8小时以上者,给予清场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前5天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相应调整。
八、食品卫生相关问题
1、乙方所派的营业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
2、电费收取标准,甲方按乙方实际用电量按月收取,收费标准按国家的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九、如发生协议中未规定事项,一律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
签章:
日期:
乙方
签章:
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摊位基本情况说明
本广告摊位地址位于:_____ ,
本广告摊位大小:_____ ,
第二条:广告摊位用途
本广告摊位只允许乙方用于产品的宣传,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从事广告宣传活动造成区域内环境破坏。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租金
该广告摊位租金每月为________ ,大写:_____ 。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整租金标准。在此期间,如有关部门发生征收与本合同摊位有关的位置。未履行的广告费用需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个月结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 天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将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摊位使用权退还给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向乙方正式提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则按月须向对方缴纳月租金___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提前终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须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租赁给其它商户。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_____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超市,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码:
出租方: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一条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仓位或摊位,下同)座落位置:市场区号,共个(间),㎡。商位设施有:,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满。
第三条 保证金(大写)元(小写¥元)。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当日付给出租方,合同终止时清退,不计息。保证金是全面履行合同的保证,乙方有严重违约的,保证金不退还。
第四条 租金(大写):元/月(小写¥元),承租方必须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当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计算滞纳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内全部租金的,优惠元。
第五条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必须按市场统一规定使用出租方水电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物管等费,双方约定价格为:水费元/吨、电费元/度,水电费总表与分表的误差按分摊系数计算交纳,价格随国家调整而调整,卫生费元/月(商位内日产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运费)。
第六条 承租方不得对所租商位进行转租或转让,如承租方自愿离开市场不再经营的,可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退租,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由出租方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及清退保证金。承租方擅自将所租商位转租,出租方有权按所交保证金50%至100%处罚并立即解除租赁合同。
第七条 承租方需对商位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的,事先必须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商位内承租方装修、增设他物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装修设施或新增固定设施(不可撤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增设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损坏摊位的必须由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费用。
第 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屋面防漏和水电表前的维修,承租方负责商位其他维修及水电表后的维修,费用各自承担。
第九条 经出租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宣传必须遵照市场统一规定并向出租方交纳广告位使用费。
第十条 承租方经营的商品的保管和财产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可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经营商品财产丢失(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承租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一)遵纪守法,遵守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诚实守信,亮照经营,明码实价,照章纳税,自办经营手续
(二)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洁卫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维护市场秩序,维护设施完整,维护公共安全;
(四)在租赁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续租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立农产品进销台帐,认真执行《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及《市场的准入制度》,保证所经营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农产品必须立即销毁,已销售由承租方负责收回,未销售的由承租方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六)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环境保》等法律,安全用水用电,安全使用商位及设施,严禁私拉乱接和使用大功率(超过1000瓦)电器设备,严禁窃水、窃电,严禁在市场内燃放、转运、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及公共区域进行污染性作业以及违章用火,燃烧柴快、垃圾、有烟煤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的安全、火灾事故及违反治安管理法规造成的相关责任及损失概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八)违反市场管理规定须交纳教育费的,必须及时交纳,否则无条件从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续签合同的,必须补足保证金后方可续签。
第十二条 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将商位转租、转让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随意乱改致使商位损坏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累计超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伪劣、三无商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等,受到相关处罚两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经营的;
5、承租方违反国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规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场管理规定,拒不服从市场管理,超摊、扩摊、离摊经营、占道经营、大量随地倾倒果皮菜叶等垃圾,累计受到处罚超过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三条 资产以现状出租,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必须先行查验商位,无异议后再行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在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赁等费用。
第十四条 统一规划或资产处置、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作任何赔偿。
第十五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商位的优先租赁权,如承租方无意续租的,应在规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六条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还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第十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四份,承租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委托代理人: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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