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管护士每月对室内环境、物体表面采样作HEsAg、细菌总数检测,并做好登记。
2、平时分管护士监督每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院内感染监控办公室每季度或不定期对血透室消毒隔离情况进行监测。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附1
上海市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和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试行)
一、血液透析收治标准及质量要求
凡需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均需经专科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医师决定。
(一)血液透析的收治范围
1、临床诊断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衰竭,临床出现少尿、无尿、肺水肿、心包积液等症状。
2、实验室检查:血尿素氮≥28.6mmol/L、血肌酐≥707.2mol/L、肌酐清除率ml/分、血钾≥6.5mmol/L。
(二)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1、休克::收缩压≤10.7Kpa
2、严重心功能不全
3、严重感染或急性传染病
4、晚期肿瘤
5、极度衰竭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