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基层;建立;高效能管理机制;总结
一、当前基层改革的现状分析
在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原有检察所存在的一些固有弊端逐渐暴露了出来,必须加以改进或改革。纵观基层改革的发展现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具体表现:
一是现阶段检察权的法律地位实际没有完全,基本处于逐层分级管理的状态。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缺乏切实有效的法律手段保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政化特征突出。三是检察官职位范围相对宽泛化和缺乏分类管理,导致检察机关人员结构不合理。四是内设机构过多,非检察职能机构与检察职能机构比例不协调,分工过细,重点不突出,导致办案力量削弱,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基层院管理改革的具体做法
创新基层管理是在强化内部科学管理、提高检察监督效能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具体而言,改革工作的初步实践主要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强化院党组建设以保障检察权行使的公正性和高效性。调整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方式,加强和改进院党组工作是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建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从而实现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位分类制是以“事”为中心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有规范化的系统分类,与以“人”为中心的品位分类制比较,其最大的优点在于,遵循因事设职的原则,从纵横两个方面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系统,使浩瀚杂乱的职位井井有条,从而形成融职责定位、绩效考评、人员遴选、利益分配等管理要素于一体的合理、科学的人事管理体系。对检察人员实行职位分类,必须根据各个职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特点、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将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和层次。按照是否具有“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性质特征为根本标准,对检察人员可划分为两个职类、三个职组。两个职类即司法类、综合管理类。三个职组,是在上述两个职类之下,分为三个职组,即检察官职组、检察官助理职组和检察行政人员职组。三是调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配置使得全面发挥整体效能。根据分类改革原则,结合人员结构、业务规模等实际,确立了“三局二部一办”。设置“三局二部一办”模式,主要是基于检察业务规模较大、检察官较多的实际情况,从有利
于工作街接和内外协调等因素考虑而设置的。总体讲,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设置应当扁平化,应逐步减少层级,从宝塔型式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向层次少、扁平化、横向联系紧密的橄榄型式的司法性管理模式转变。
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干部人事领域的一项全新的改革,检察系统内外部对其都有一个逐步认识、逐步接受的过程。所以应以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为宜。待时机和条件成熟后,可以取消业务部门内设机构,给检察官办案赋予更大的空间,进一步淡化检察业务活动的行政色彩。
四是高效能管理机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确定了检察人员权限分配原则。在办案方面,检察官履行检察权,成为责任主体,直接向检察长负责。检察事务官在检察官领导、指挥下工作,就其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负责。在行政管理方面,明确不同级别行政官的权限范围;在队伍建设方面,明确检察官对检察事务官的廉政履职负责。对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行政官等各职位设置目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等进行规范。明确检察官履职的流程及质量标准,形成执法规范、责任明确的办案责任体系。
三、基层院管理改革的意义
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通过分类管理改革,赋予检察官对案件办理的决策、组织、指挥权和对案件处理的决定权,从而实现真正的依法行使检察权。同时,能有效改变原有检察官办案、领导审批、集体决定的层层审批制的集体办案模式造成的集体负责,而实际无人负责的局面,使检察官成为所办案件的责任主体,对案件适用法律和定性负责。因此,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在更加明晰的履职权责定位中得到切实体现。
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具体说来,一是优化了人员结构,解决了检察官职位泛化问题。通过分类管理,检察官总数比改革前有较大下降。改革后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干警比重上升较多,占基层院的80%。二是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有利于人才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分类管理改革为干警合理流动提供了平台,改变了过去“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竞争行政职务的局面。根据工作需要和所缺职位,按照不同标准进行选择、录用、培训干警,能有效克服按统一标准录用不同人员的弊端。分类改革为干警针对自已的优势,正确定位创造了条件。
强化了内部管理。一是通过构建以检察长办公室为轴心的业务管理体系,使检察业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业务与队伍管理得到进一步融合。通过对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深入、动态的管理,有助于及时发现典型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与此同时,由于检察业务工作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分离,有助于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后勤服务和检务保障职能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增强了法律监督能力和效果。以分类管理改革为核心的高效能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有利于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诉讼效率和工作效率,保
障司法公正。分类管理改革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形成检察人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激发干事创业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进而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实现检察资源质效最大化。
四、结语
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不仅需要执法的公信力作为保障,更需要高效能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基层在建立高效能管理模式方面的有益尝试,正是这种管理模式建立的抛砖之举,值得重视。本文只是对这种举措的一点感悟,文中的一些观点颇为片面,不能概全,思考不成熟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