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2000年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称《刑附民范围》)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
一、集资诈骗罪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如果有集资诈骗受害人,那么就可以在公诉时提起刑事并且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已经审结,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受到犯罪侵犯时,去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是不予受理。如果是由人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那么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非法集资判决后可以民事诉讼吗
被害人因非法集资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犯罪分子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