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的行为将面临行政责任,包括罚款和公司登记撤销等。但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由于法律没有要求实际缴纳出资,因此不会产生上述行政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股东存在未出资、或未真实出资等情况,除了民事和刑事责任,这种不诚信的股东还有什么行政责任呢?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9条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法律、行规以及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的公司,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抽逃出资”的行政处罚也是如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按法律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也就是需要股东实际完成出资的公司,比如证券公司,金融公司的股东,才会有招致行政责任的风险,如果上述情节非常严重的,还可能撤销公司的登记或者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对于实行认缴制的公司,由于法律没有要求成立公司时必须实际缴纳承诺的出资,就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资本,因此也就不会产生上述的行政责任。
拓展延伸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股东未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首先,公司可能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包括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支付滞纳金或赔偿损失等。其次,公司有权暂停股东的权益,如停止享有股东权益、禁止参与公司决策等。此外,公司还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手段,如诉讼、仲裁等,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总之,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将面临法律追责和丧失相关权益的后果,因此,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出资义务,并及时履行其责任,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的稳定。
结语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追究股东的法律责任,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并支付滞纳金或赔偿损失。同时,公司可以暂停股东的权益,禁止其参与公司决策。此外,公司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手段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因此,股东应严格遵守出资义务,及时履行责任,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股东权益的稳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