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此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x酒店改造工程
2、工程内容:x酒店改造及检修
3、承包范围:两台电梯改造,包括更换电梯控制柜、厅门传动系统、轿门电子感应光幕、对重缓冲器、钢丝绳,电梯轿厢装潢,电梯导靴衬,电梯门滑轮等。两台电梯整体检修。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 期: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 工程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工程预算书”定额执行。
2、本工程价款计算确定为人民币24.5万元。决算金额不得超过本金额,超支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3、工程款的拨付:合同签订后付工程造价2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支付25%,其余的50%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第二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经协商本工程的质量等级约定为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市技术监督局的要求。
2、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施工图来进行,必须达到效果图的标准,完工后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达不到上述要求时,乙方负责无偿返修,直至达到要求,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相关费用损失,并按法定违约金标准(1%)按日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1.1、会审施工图纸。
1.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1.3、因甲方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将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
2.1、乙方于开工前一周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资质证明及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计划等施工必备手续。
2.2、施工过程使用的水、电、汽费用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材料,如因使用原材料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无论是否超过保修期,乙方均负责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
2.4、乙方负责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造成的一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2.5、合同生效一周内乙方必须进入现场施工,如逾期未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返还预付款并按法定标准(1%)支付违约金。
2.6、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确定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甲方收到竣工资料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国家有关保修条例要求在乙方所承包的范围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
解,经调解后如双方未达成协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第六条: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1、甲方派出人员及监理人员有权对工程进行总体监督,包括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与使用、工程进度等与x酒店电梯改造工程有关事宜。对违反合同的施工以及施工质量等问题有权提出修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修改期间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2、随着工程进度情况,乙方应及时整理相应的内业资料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验,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经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由乙方办理验收合格手续。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饭店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总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附件1:《饭店装修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原材料和辅料由甲方提供(详见附件2:《发包人提供装修材料明细表》)。
5、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件3:《饭店装修工程报价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附件4:《饭店装修工程设计图》);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详见附件4《饭店装修工程设计图》),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 发包人的义务
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的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室内物品,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常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5:《饭店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详见附件6:《饭店装修工程质量要求表》。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7:《饭店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8:《饭店装修工程移交单》)
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9:《饭店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支付 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 元;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 。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件10:《饭店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与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规定
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四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XX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XX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2.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六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本项装修工程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面积: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总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工程施工期限,中标单位无任何理由延期工程施工,不论下雨天气、气温低或节假日。
3、如因甲方原因影响,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工期可以顺延或调整施工时间,但双方不补算损失(包括材料、人工等费用在内)。
三、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完全按照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进行施工,各施工工序及评定标准具体按以下说明:
(A)、吊顶工程: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材料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顶间距按800mm布置、轻钢主龙骨间距按800mm布置,轻钢副龙骨间距按300mm布置,螺钉按每0.2米安装,螺帽必须涂防锈漆处理,有消防排烟管首和空调风管影响部位需增加双排主龙骨,各种龙骨安装牢固可靠。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吊顶饰面板表面应平整、边缘整齐。
(B)、墙地砖工程:表面不得有裂纹、缺棱掉角等质量缺陷。表面要求平整,接缝平直,胶缝饱满,纵横方向无明显错位,表面洁净无污渍和油渍。墙、地砖铺贴应
砂浆饱满、粘贴牢固,墙地面砖不空鼓,水泥砂浆厚度达到4cm以上。
(C)、油漆工程:表面光洁,无起泡、空鼓、裂缝、翘边和斑污。
(D)、卫生间:防水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础结合密实,无空鼓,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缝、起砂,阴阳角做成圆弧形。防水完成后试水48小时无漏水现象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基础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空鼓、起砂、开裂等缺陷,工程完工后无漏水现象。
(E)、制作安装完成后玻璃表面、地面表面、石材、乳胶漆表面清洁干净。(F)、以上未尽事宜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执行。
四、施工材料采购及使用约定
1、招标单位提供材料均为合格优质产品,采购前需由甲方同意情况认可下方可进场施工,如所购材料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材料,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所有材料下车均由乙方负责下车搬运,下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只口头通知一次、如乙方不愿下车或不即时下车(一小时内无人下货),甲方可另请他人下车,其下车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五、工程付款方式
1、施工前支付乙方 %总工程款。
2、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 %总工程款。
3、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 %总工程款。
4、余额 %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施工图纸、合同条款承包范围和报价清单之外的变更工程,按招标单位的签证据实结算,结算单价参考投标单价报价清单中的报价标准进行结算。
六、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投标单位应严格按《室内装修施工管理规范》执行,不许违规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各部位电焊、氧割等明火施工必须放置专用灭火设施,并安排专人值守检察各隐患部位。
3、施工电线等用电设备设施严格按《室内施工用电规范》作业,配备施工专用配电箱、电缆和专用照明灯具等。
4、投标单位在合同施工期间内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保修期限及范围
1、乙方对装修工程承担1年的保修责任,从甲方签署验收报告的次日起算。
2、保修范围: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属于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及材料使用问题总成损坏损失的,乙方应免费维修和更换,在保修期内,若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用。如果保修期内装修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当自甲方提出修理要求后三日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突发事件应立即到达组织抢修,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其它约定
1、投标单位将自带全部施工工具,电线、电缆、照明灯具等施工工具投标单位自己管理。
2、招标单位提供施工用电,不计取电费,电源在指定位置投标单位驳接。
3、施工人员须百丽施工证进场,施工现场招标单位不提供民工住宿场地,不允许工地现场住人。
4、施工图所标注的尺寸和位置与现场的尺寸和位置有存在差异的地方(如地面高差、空间高差、构件高差、形体差异),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为准,投票单位必须无条件按现场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方案并满足招标单位需求,其调整施工方案所发生的一切增减费用结算时均不作调整结构;因该商场变化可能与施工图有一定变化,超出部分按中标项目单价计算计入结算费用,但调整不同项目不累加计算。
5、装修施工期间材料应整齐堆放在招标单位指定位置,并在招标单位的指导下进行作业,如不听从招标单位指挥,招标单位可随时叫人转运,其费用及损失将全部由投标单位承担。
6、设计图中可能存在遗漏事项,节点有部分不详等原因,但双方结算时不存在增补费用,招标单位只认可包干价。
7、合同生效后投标单位应提前计算和计划招标单位材料,如产生的时间影响投标单位自理。
8、装修期间内所产生的垃圾必须每天彻底清理干净,如投标单位不打招清理,招标单位可另派人清理,费用可直接在投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9、工程质量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为合格,如出现不符合规定标准时,招标单位有权责令投标单位返工,如投标单位不履行返工责任和义务,不听从招标单位通告,招标单位有权将返工工程移交另外施工单位完成,其工程维护开支,如实扣除责任单位工程款。
10、所有木质材料需做防火涂料自理。
九、争议解决
因工程质量或者其他原因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双方责任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十一、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发包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yifang))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就
装修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施工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2.1工程承包范围:。
2.1.1(省略)。
2.2工程管理
2.2.1施工时,乙方(yifang)应确保工地附近现存的一切市政配套设施维持正常状况、消防通道畅通等;如因工程引起上述设施的破坏,乙方应立即予以修复并通知甲方。乙方应保证工地附近居民生活不受施工影响。
2.2.2施工时,乙方应满足工程所在地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工地及周围区域安全、卫生、整洁。乙方自行安排施工所需要的排污、排水、渣土(及其他垃圾)装运等工作。
2.2.3乙方已经部分施工完毕的工程,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地面铺贴后应覆盖保护膜)。
2.2.4乙方应根据甲方及监理的要求及时修补缺陷,或根据施工图纸的进行工程变更。
2.2.5乙方承包工程整体竣工后,应提供相关资料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2.3材料及设备采购
2.3.1工程所需材料,除本合同附件《材料设备配置表》中特别注明外,由乙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采购的主材,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提供样品封存。
2.3.2(省略)。
2.3.3乙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等,必须提供原材料清单及相关质量合格证明。上述原材料、半成品,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可以中止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工程工期不予顺延。
三、工程期限
3.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竣工日期为。
3.2工程因甲方或不可抗力原因延期的,期限予以相应顺延;工程因乙方原因延期的,期限不得顺延。
3.3(省略)。
3.4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乙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后签认的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与验收
4.1工程质量要求:优良、合格。
4.2乙方应确保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木结构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如下: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验收质量验收规范》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7、室内外装饰施工图、相关效果图及照片
8、《材料设备配置表》及部分主材封样照片
其他:
4.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3.1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需要中间验收的,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地代表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3.2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方要求进行整改,对于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每次扣除500~5000元。
4.4竣工验收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单及全部验收文件后3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五、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5.1本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元、
(小写)元。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甲、乙双方申请额为准。
5.2工程结算办法:
5.2.1包工包料:。
5.2.2包清工:。
5.3付款方式
5.3.1工程开工后7日内付给乙方员工每人50元生活费,其次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竣工后支付至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两年届满后支付。
5.3.2(省略)。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委派为甲方管理人员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甲方的义务。
6.1.2提供《装饰、装修施工图》图纸,组织设计单位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协调设计单位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6.1.3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检查文明施工情况,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现场技术签证。
6.1.4审查并确认乙方施工方案。
6.1.5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向乙方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6.1.7仅提供工程施工所需距施工现场30米的电源和水源,工程所需的施工用水、用电和通讯线路的接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委派为乙方项目经理,代理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任何对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指示,均视为有效地传达给乙方。
6.2.2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实施。乙方对工程施工中的重要工作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则乙方可以视为甲方同意乙方书面报告中的建议并据此作出决定。
6.2.3(省略)。
6.2.4本工程每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需向甲方以书面形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甲方收到书面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乙方视为本分部工程合格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2.5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期限延误,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6.2.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因自身管理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所造成赔偿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处理。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甲方将扣除的款项予以支付。上述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额、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及处理该事故的其他所有费用。
6.2.7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的食宿及工资、补贴等相关费用。因劳动争议或甲方工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按照本合同5.3.2款处理。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员应统一着装或其他标识。
6.2.8(省略)。
6.2.9成品保护要求: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负责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含正常使用损耗),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在施工期间,损坏已交付的已完工工程成品,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2.11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和质检员,为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把关。
6.2.1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以及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乙方印章)。
七、安全生产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定》,确保施工场地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7.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条例规定,施工过程中防患未然,积极排查火灾隐患。
7.3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或规程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工程保修
8.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设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贰年;验收过程中需要整改的,从整改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2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与甲方有关人员查看现场;查看现场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维修项目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按约定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8.3(省略)。
8.4除非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乙方未逾期完成维修任务或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8.5保证期内,工程质量缺陷或维修工作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按照6.2.6款处理。工程保修条款中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依照本合同其他相应条款处理。
8.6保修期满,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验收后,退还剩余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九、违约责任
9.1本合同生效后,除非不可抗力和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对方所有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9.2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本工程,应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在30日以内的,乙方按工程总价款万分之五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以外的,乙方按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一向甲方累积支付违约金。
9.3(省略)。
9.4除专业设备、安防、橱柜等常规另行分包项目外,事先未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乙方转包及分包部分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9.5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结算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应付而未支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累积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争议出现后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起诉。
十一、合同附则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杭州市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款项的支付采用甲方直接划至乙方所提拱的账户内。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应供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姓名(签名):
乙方:
姓名(签名):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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